关键词
案例回放
某幼儿园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装修工程,A供应商成交。C供应商提出质疑称,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,塑料制品表面抗菌性能检测报告的依据——ISO22196-2011、ISO16000-3、ISO16000-6、ISO16000-9、ISO16000-11等标准,均为国际标准,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,应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采购代理机构答复:根据22号文第九条规定,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等标准、规范,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。该项目塑料制品表面抗菌性能检测标准参照国际标准,是为了保障塑料制品的质量,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更高要求,不存在歧视性、排他性,A供应商成交结果有效。C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,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。
问题引出
采购文件未使用国家标准,属于实行歧视待遇吗?
专家点评
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需求时,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、服务、安全等要求。本案例中,采购塑料制品用于幼儿教育场所,属于国内采购,应当使用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等国内标准。一般情况下,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检测产品,而国内生产销售的产品采用国家标准检测。采购文件要求基于国际标准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出口企业有利,对不从事外贸的国内生产企业会构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。因此,财政部门认定,本案例中的采购文件编制违规,成交结果无效,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,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
法规链接
1.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1〕22号)第九条第三款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等标准、规范,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。2.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,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,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。(作者:甘宁)